粤教审〔2006〕3号
关于印发广东教育审计规范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
为了推进我省教育审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保证审计工作质量,提高审计工作的水平和效率,根据《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教育部《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和《广东省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试行)》,我们组织制定了《广东省教育系统财务收支审计办法》等16个教育系统内部审计规范,现印发给你们,并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高校要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不断提高我省教育审计工作水平,为促进我省教育事业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附件:1.广东省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准则
2.广东省教育系统财务收支审计办法
3.广东省教育系统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办法
4.广东省教育系统建设工程项目审计办法
5.广东省教育系统固定资产审计办法
6.广东省教育系统有关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办法
7.广东省教育系统计算机审计办法
8.广东省教育系统经济效益审计办法
9.广东省教育系统内部控制制度评审办法
10.广东省教育系统物资(工程、服务)采购审计
办法
11.广东省教育系统合同审计办法
12.广东省教育系统专项审计调查办法
13.广东省教育系统后续审计办法
14.广东省教育系统审计结果运用暂行规定
15.广东省教育系统审计结果公告暂行规定
16.广东省教育系统兼职审计人员管理办法
二○○六年十一月三日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