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纪委十八届三次全会、广东省纪委十一届三次全会精神 2014年1月13日至15日,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体会议在北京举行,总结2013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研究部署2014年工作任务。1月14日上午,习近平总书记出席并发表重要讲话。会议审议通过了王岐山同志代表中央纪委常委会所作的工作报告。1月23日至24日,第十一届省纪委第三次全体会议在广州召开。胡春华同志出席并作了重要讲话,朱小丹同志传达了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会议审议通过了黄先耀同志代表省纪委常委会所作的工作报告。 一、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的主要精神 习近平总书记站在党和国家全局的高度,全面总结了一年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成绩,全面分析了党面临的形势,明确提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总体思路和主要任务,要求以深化改革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严明党的组织纪律,增强全党的组织纪律性。习近平总书记的讲话,体现了中央领导对党风廉政建设的高度重视前所未有、惩治腐败的决心前所未有、抓作风建设的力度前所未有,宣示了中国共产党人的历史使命和责任担当。 习近平总书记在讲话中着重强调了四个问题。 (一)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中央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2013年,经过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共同努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了新进展,交出了一份合格答卷。一是从中央政治局做起,以上带下;二是以解决突出问题为切入口,扶正祛邪;三是坚决查处腐败案件,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四是促进权力规范运行,强化监督。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看到,滋生腐败的土壤依然存在,反腐败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一些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影响恶劣、亟待解决。要深刻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以猛药去疴、重典治乱的决心,以刮骨疗毒、壮士断腕的勇气,坚决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 (二)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主要任务 习近平总书记要求,新的一年,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推进改革创新,强化党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统一领导,强化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加强思想政治教育,筑牢廉洁从政思想基础;严明党的纪律,坚决克服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现象;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不懈纠正“四风”;加大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力度,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努力取得人民群众比较满意的进展和成效。 第一,抓好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规划贯彻落实。各级党委要认真执行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贯穿到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之中。各级纪委要把惩治腐败作为重要职责,更好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第二,深化党的作风建设。解决好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问题,常抓不懈,一抓到底,把抓作风建设变成常态,坚持不懈,发现反弹严肃处理。作风问题,很多是因公私关系没有摆正产生的。公款姓公,一分一厘都不能乱花;公权为民,一丝一毫都不能私用。领导干部必须做到公私分明、克己奉公、严格自律。 第三,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对腐败分子,发现一个就要坚决查处一个。要抓早抓小,有病就马上治,发现问题就及时处理。领导干部要心存敬畏,不要心存侥幸。不能让外国成为一些腐败分子的“避罪天堂”,腐败分子即使逃到天涯海角,也要把他们追回来绳之以法,5年、10年、20年都要追,要切断腐败分子的后路。 (三)以深化改革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第一,改革党的纪律检查体制,完善反腐败体制机制。从总体上讲,纪律检查双重领导体制是基本符合党情国情的,但实践中也出现了一些不适应、不协调的问题,特别是查办腐败案件时受到的牵制比较多。 增强权力制约和监督效果,必须保证各级纪委监督权的相对独立性和权威性。要强化制约,合理分解权力,科学配置权力,形成科学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要强化监督,着力改进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行使权力的监督,加强领导班子内部监督,加强行政监察、审计监督、巡视监督。要强化公开,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 各级党委要把思想统一到三中全会精神上来,认真落实反腐败体制机制改革举措,自觉接受纪委监督,支持和保障纪委履行职责。各级纪委要坚持党委统一领导,更好发挥党内监督专门机关作用。 第二,落实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强化责任追究。党委的主体责任主要是加强领导,选好用好干部,防止出现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从源头上防治腐败;领导和支持执纪执法机关查处违纪违法问题;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要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自己,当好廉洁从政的表率。各级党委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必须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常研究、常部署,抓领导、领导抓,抓具体、具体抓,种好自己的“责任田”。 各级纪委要履行好监督责任,既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又督促检查相关部门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任务,经常进行检查监督,严肃查处腐败问题。 有权就有责,权责要对等。无论是党委还是纪委或其他相关职能部门,都要对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进行签字背书,做到守土有责。出了问题,就要追究责任。 第三,各项改革举措要体现惩治和预防腐败要求。要更加注重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同防范腐败同步考虑、同步部署、同步实施,避免出现制度真空,堵塞一切可能出现的腐败漏洞,保障改革健康顺利推进。 (四)严明党的组织纪律,增强组织纪律性 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靠严明纪律。组织纪律松弛已经成为党的一大忧患。党的领导,体现在党制定科学理论和正确路线方针政策上,体现在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上,同时也体现在党的严密组织体系和强大组织能力上。要好好抓一抓组织纪律,加强全党的组织纪律性。 第一,切实增强党性。组织纪律性是党性修养的重要内容。加强组织纪律性必须增强党性。共产党人无论是想问题、搞研究,还是作决策、办事情,都必须站在党和人民立场上,而不能把个人利益放在第一位。共产党人特别是领导干部都应该心胸开阔、志存高远,始终心系党、心系人民、心系国家,自觉坚持党性原则。 党章规定的“四个服从”,既是党最基本的组织原则,也是最基本的组织纪律。全党同志要强化党的意识,始终把党放在心中最高位置,牢记自己的第一身份是共产党员,第一职责是为党工作,做到忠诚于组织,任何时候都与党同心同德。全党同志要强化组织意识,时刻想到自己是党的人,是组织的一员,时刻不忘自己应尽的义务和责任,相信组织、依靠组织、服从组织,自觉接受组织安排和纪律约束,自觉维护党的团结统一。 第二,切实遵守组织制度。民主集中制、党内组织生活制度等党的组织制度都非常重要,必须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是我们党的一项重要制度,是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的有效工作机制,也是组织纪律的一个重要方面。作为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在涉及重大问题、重要事项时按规定向组织请示报告,这是必须遵守的规矩,也是检验一名干部合格不合格的试金石。领导干部要有组织观念、程序观念,该请示的必须请示,该报告的必须报告,决不能我行我素,决不能遮遮掩掩甚至隐瞒不报。该请示报告的不请示报告,或者不如实请示报告,那就是违纪,那就要严肃处理,问题严重的就不能当领导干部。 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制度是请示报告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虽然现在推开领导干部财产公示还不具备条件,但要在一定比例中抽查,如果填的和实际情况不一样,就要搞清楚为什么,不能糊弄党组织。对没有报告的,到了一定程度要派纪委去了解情况。 第三,切实加强组织管理。要正确处理组织意图和领导个人意图的关系,引导党员、干部正确对待组织。领导干部包括主要负责同志,要准确表达组织意图和个人意图,不能把个人意见强加给集体、强加给组织,不能用个人决定代替组织决定。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自觉防止个人凌驾于组织之上。 党员、干部要正确对待组织,对党组织忠诚老实。党员之间也应该言行一致、表里如一,讲真话,讲实话,讲心里话。作为共产党人,要敢于坚持真理,不要见风使舵。对向组织讲真话、报实情的党员、干部,各级党组织都要支持和保护。对党组织决定,党员、干部应该不讲任何价钱,不打任何折扣。每个党员、干部,无论党龄长短、职务高低,都必须接受党组织教育和监督。不能把党组织等同于领导干部个人,对党尽忠不是对领导干部个人尽忠,党内不能搞人身依附关系。在党内,所有党员都应该平等相待,都应该平等享有一切应该享有的权利、履行一切应该履行的义务。 第四,切实执行组织纪律。党的规矩,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必须遵照执行,不能搞特殊、有例外。各级党组织要敢抓敢管,使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对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拒不执行或擅自改变党组织作出的决定、个人或少数人决定重大事项的,对在党内搞非组织活动、破坏党的团结统一的,对不严格执行请示报告等组织制度的,对长期不参加党组织活动、不能履行党员义务的,必须及时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要给予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要加强对组织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问题突出的要启动问责机制,追究责任。 组织纪律、财经纪律过去都是不敢碰的高压线,现在这两条纪律在一些地方和部门成了最松弛的低压线,要加强对各项资金使用情况的管理和监督,加强审计工作特别是对重大领域、重大项目、重要资金的审计监督,防止贪污、挪用、截留等问题发生。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全面落实党组织的责任。党的各项工作,所有党组织和领导干部都有责任,要尽心尽力做好。担任职务就要履行责任,要对党负责,就要在党爱党、在党为党、在党忧党。党是我们各项事业的领导核心,党中央作出的决策部署,党的组织、宣传、统战、政法等部门要贯彻落实,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的党组织要贯彻落实,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等的党组织也要贯彻落实,党组织要发挥作用。各方面党组织应该对党委负责、报告工作。党委是起领导核心作用的,各方面都应该自觉向党委报告重大工作和重大情况,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尽心尽力做好自身职责范围内的工作。 习近平总书记最后强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增强党的意识、责任意识,用铁的纪律打造一支忠诚可靠、服务人民、刚正不阿、秉公执纪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进一步发挥党内监督专门机关作用,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成效取信于民。 二、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报告的主要精神 王岐山同志的工作报告分两个部分: (一)一年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回顾 一是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把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明确职责定位,调整内设机构,突出主业,强化监督职责。二是严明党的纪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正“四风”。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行为,查处违反八项规定问题2.4万起,给予党纪政纪处分7600多人。三是严厉惩治腐败,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2013年,中央纪委对涉嫌违纪违法的中管干部已结案处理和正在立案检查的31人,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17.2万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8万人。四是加强和改进巡视工作,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把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作为主要任务,按照“四个”着力要求,改进巡视内容和方式方法,落实监督责任,发现一批领导干部涉嫌违纪违法的问题线索。五是完善监督机制,加强党风廉政教育。普遍建立约谈制度,探索开展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工作。发挥纪检监察派驻机构职能作用,加强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加强党风廉政教育。六是加强基础工作,建设过硬队伍。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夯实基础工作,强化纪律约束,严肃查处违纪行为。 报告强调,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还要清醒地认识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有的党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担当意识不强;一些党组织软弱涣散、纪律松弛;不良作风积习甚深,“四风”问题还比较突出;腐败问题依然多发,在一些地区和部门尚未得到有效遏制。 (二)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任务 2014年工作主要有五项任务:一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各级党委要切实担负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各级纪委要承担监督责任。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必须全党动手,形成强大合力。要健全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党的组织、宣传、政法、统战等部门要把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融入各自工作,人大、政协要发挥法制建设和民主监督作用,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要充分履行行政监管职责,法院、检察院要依法惩处职务犯罪行为。分清党委、有关部门和纪委的责任,制定切实可行的责任追究办法。推进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机制改革和创新。制定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意见,探索形成有效工作机制。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建立健全报告工作,定期述职、约谈汇报等制度。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各级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改革和完善纪检监察派驻机构。改进中央和省区市巡视制度。二是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强化纪律建设,持之以恒纠正“四风”。严明党的政治纪律,维护党的集中统一。深化作风建设,着力解决基层党员干部“四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健全改进作风常态化制度。三是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严格审查和处置党员干部违反党纪政纪、涉嫌违法的行为,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贪污贿赂、买官卖官、徇私枉法、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严肃查办发生在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坚持抓早抓小,治病救人。严明审查纪律,加强办案安全工作。四是强化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和教育。全面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各牵头和协办单位要抓好任务落实。对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情况开展有针对性的抽查核实,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建立健全防止利益冲突制度,提高制度执行力。进一步发挥法律监督、民主监督、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的作用。五是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用铁的纪律打造纪检监察队伍。聚焦中心任务,坚守责任担当,监督执纪问责,推进组织制度创新。对纪检监察干部要严格要求、严格监督、严格管理,对违纪违法行为零容忍。 三、胡春华同志的重要讲话和省纪委全会主要精神 胡春华同志在讲话中着重强调了四个问题:一要切实把思想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上来。统一到中央对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的判断上来,统一到中央对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任务的部署上来,统一到中央以深化改革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要求上来,统一到中央对严明党的组织纪律、增强组织纪律性的要求上来。二要把握好当前我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形势任务。胡春华同志总结肯定了去年我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工作成效,分析了当前我省反腐败斗争的形势,提出了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任务。三要突出重点,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持之以恒地推进作风建设;要以零容忍的态度惩治腐败;要深化改革不断健全反腐败的制度机制;要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纪律。四要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责任。要落实好党委的主体责任;要落实纪委的监督责任;要形成反腐倡廉强大的工作合力。 黄先耀同志代表省纪委常委会作了工作报告,总结了2013年全省反腐倡廉各项工作取得的新进展、新成效,提出了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要求、具体任务,并提出重点抓好的八项工作:一是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实施办法为重点,着力加强作风建设;二是以遏制腐败滋生蔓延势头为重点,着力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三是以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道德防线为重点,着力提升反腐倡廉教育宣传实效;四是以构建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为重点,着力健全反腐倡廉法规制度体系;五是以实施源头防腐为重点,着力推进全面深化改革,规范权力运行;六是以发现问题为重点,着力发挥巡视监督作用;七是以推动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为重点,着力深化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八是以提高履职能力为重点,着力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