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专栏

案例警示

当前位置: 首页 > 专题专栏 > 纪律教育学习 > 案例警示 > 正文

撑爆的“保护伞”--清远英德市公安局原局长郑北泉违纪违法案剖析

发布时间 : 2014-10-16    点击量:


贫寒出身的高材生,工作头几年曾被认为“务实肯干”,案发两年前被认为是公安系统中的一颗希望之星。“3·23”案发后,希望之星被一封举报信放倒。

1、英德任职期间,月均收受红包约5万元

1971年,郑北泉出生在清新县北部山区一个贫困家庭,靠自己的努力成为中国人民警官大学的高材生。1995年,郑北泉大学毕业后分配到阳山县公安局七拱派出所工作。

“务实肯干”,是多名旧同事对郑北泉的评价。在派出所工作不到两年,郑北泉便升任为县公安局办公室主任。3年后,担任县公安局副局长,成为领导班子成员。2010年,39岁的郑北泉调任英德市公安局局长,成为当时公安系统年轻的希望之星,被寄予厚望。

“郑北泉出身贫寒,工作也兢兢业业。”有同事对郑北泉的落马叹息不已,“怎么就丧失信念、迷失了方向呢?”信念丧失并非空穴来风。据办案人员介绍,在郑北泉的轿车上,摆放最多的是各个寺庙的菩萨像,还有所谓高僧签名“开光”过的护身符,“这显然不是一个正常的党员干部所为。”

“回顾自己所走过的路,思想有所改变,行为作风也有所改变,连犯错也不断地在变化,从开始收红包极不自然,现在极少拒绝了……”落马后的郑北泉在悔过书里剖析第一次收红包时的心情。他写道:“记得第一次收红包时,推来推去,确实不敢要。”

在检方通报的郑北泉9起受贿犯罪事实中,最早的记录是从2004年开始的,其敛财手段是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招揽工程获利。其中,在2004年至2007年,他便利用担任阳山县公安局副局长的职务之便,为梁某某介绍两单石材装修工程,并先后两次收受对方给予的贿赂款8万元。此后多年,郑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在矿山生产经营、刑事案件办理、承接工程、工程款支付、干部提拔等方面谋取利益,从中收受贿赂。

另有资料显示,郑北泉无论在阳山,还是在英德,身旁从来不缺非富则黑的人物。清远市纪委某办案人员说:“在阳山,有些矿老板就是郑北泉的钱袋子、提款机,吃喝玩乐不在话下,一句口头借条就能给郑北泉马上送来数十万元巨款。”据统计,郑北泉在担任阳山县公安局和英德市公安局领导职务期间,违反廉洁自律规定,收受公安局下属科室、派出所、干警以及有关单位和个体老板送给的红包礼金共计人民币275.5万元、港币14万元。特别是在英德的两年多时间里,仅仅收受下属的红包就达138.9万元,月均收受红包约5万元。

2、性格内敛不善沟通,班子成员之间心生芥蒂

在阳山公安系统15年,郑北泉的贪腐行为并未曝光。

2010年1月,郑北泉被提拔调往英德市,担任英德市委常委、公安局局长一职。

据英德市公安局干警介绍,郑北泉上任英德公安局长之初,似乎抱着干事创业的饱满热情。“经常深入基层了解民警生活,并提高民警待遇,解决民警的后顾之忧。”工作局面逐步打开后,郑北泉出外吃饭应酬的次数也多了起来。

“不管谁来当局长,英德公安局长都姓谢。”坊间的传闻在英德公安局多位干警口中得到印证。“谢”指的是英德市公安局原副局长谢龙生,其在英德公安局有着特殊的地位。这让英德公安局班子成员的关系变得微妙。

一名曾经与郑北泉共事的干警说,郑北泉的性格内敛,并不善与人沟通交流。与班子成员之间的关系从一开始的磨合,直接过渡到了紧张的程度。

“党委会很少开,即便是开会,也解决不了什么问题,后来干脆就少开。”英德公安局一知情干警介绍。班子成员之间矛盾日渐表面化,郑北泉与朱应忠(原英德市公安局政委)、谢龙生等班子成员开会时言辞激烈,甚至经常出现相互拍桌子的市侩闹剧。在考察干部时,经常因为班子成员之间意见不统一,拟提拔干部的材料有的已经过了1年都没有通过。班子成员之间心生芥蒂,严重影响了英德市公安局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有时,要从其他部门抽调人员办某个专案,须找相关领导签字批准。但找这个领导也不愿意签,找那个也不愿意签,搞得下面的人做事都没有积极性。”局领导之间相互推诿,让办案民警无所适从,工作局面难以打开。

3、包庇“3·23”涉毒案主犯,职业生涯遭遇滑铁卢

让郑北泉走上风口浪尖的,是发生在2012年的“3·23”涉毒案。

2012年1月下旬,英德市河头派出所发现了新华悦酒店涉嫌容留吸毒的情况,随后向英德市治安大队反映了情况。此后,河头派出所、治安大队多次向分管治安的副局长谢龙生汇报该酒店涉毒情况。

“新华悦”酒店位于英德市望埠镇英东路,是一家当年1月20日开始边装修边营业的新酒店。3月23日凌晨1时30分,河头派出所、治安大队、巡警大队在未知会刑侦大队缉毒中队的情况下,联合开展突击清查行动,迅速控制了新华悦酒店。行动小组现场查扣了酒店管理人员和涉嫌吸毒人员203人,经尿检呈阳性的吸毒人员179人。警方还在酒店的8个包间和停车场内缴获K粉850克、冰毒9瓶、摇头丸1.5克,毒品总共近2000克。

这次清查,牵出了郑北泉的老乡、同学曾伟标与郑北泉弟弟郑某洪。

据办案人员介绍,英德“3·23”涉毒案主犯曾伟标人称“光头标”,是新华悦酒店的老板,在酒店最初约定的合同中占有70%的股份。曾伟标和郑北泉同是清新县浸潭镇人,既是同乡又是同学,相识多年,一直交往密切、情同手足。在英德,曾不仅在外大打郑的旗号开酒店、卖毒品,甚至当民警将其缉拿归案时,还狂妄叫嚣大爆粗口,并声称:“X你老母,大不了关我30天,老子出去照样开张。”

在曾伟标落网后的供述中,其70%的股份中有15%是给郑某洪的干股。“‘洪仔’(郑某洪)答应不参与酒店经营,只是负责处理关系,即如果我们酒店经营‘嗨场’出事或者有其他违法犯罪行为被查出,就要洪仔利用关系出面解决。”

正是居于这种特殊关系,“3·23”案发后,郑北泉多次干预案件的正常办理,并多次要求对曾伟标变更强制措施,致使郑北泉弟弟郑某洪等11名涉案嫌犯迟迟不能归案、毒品来源不了了之,最终让“3·23”案件草草终止侦查便移送检察机关。

2012年6月份,一封封署名“案件知情人”的举报信分别送到省信访局、市纪委等部门,内容基本雷同,都是反映郑北泉包庇“3·23”涉毒案主犯、干扰案件查办等问题。举报人正是与郑北泉共事的谢龙生和朱应忠。

英德公安局下属实名举报上司的闹剧就此开始。

市纪委迅速成立办案组对案件展开调查,陆续约谈参与当晚行动的一些民警,并锁定幕后黑手,查清了郑北泉涉嫌干扰案件查办、放纵包庇主犯曾伟标等违纪事实。

4、“3·23”涉案人员均得到法律制裁,郑北泉一审被判8年

2012年8月,郑北泉、谢龙生、朱应忠三人被调离岗位。

3个月后,清远市纪委公布了郑北泉涉嫌徇私枉法和严重经济问题的通报。谢龙生、朱应忠也均被市纪委带走调查。

随着案件的深入侦查,“3·23”涉毒案相关人员均得到了法律的制裁。其中,2013年3月18日,曾伟标因贩卖毒品罪及容留他人吸毒罪,经清远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5年。朱应忠则以受贿罪,被一审法院于2013年11月20日判处有期徒刑6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0万元。谢龙生因涉嫌玩忽职守、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等犯罪,于2013年11月28日,由清远市人民检察院正式向清远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并于今年4月1日,在市中级人民法院完成庭审。目前,市中院还未作出宣判。

郑北泉也受到了法律的制裁。2013年12月19日,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郑北泉案作出一审宣判,以受贿罪判处郑北泉有期徒刑7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20万元;徇私枉法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8年,没收个人财产20万元。

自此,曾经是公安系统的希望之星沦为阶下囚。

采写:清远日报记者 卓小畴 通讯员 清纪宣

■链接

郑北泉沉浮表:

●1991年—1995年,就读中国人民警官大学交通管理工程专业,本科学历。

●1995年7月-1996年3月,在阳山县公安局七拱派出所工作,任干警。

●1996年3月-1996年10月,在阳山县公安局阳城分局工作,任干警。

●1996年10月-1999年5月,在阳山县公安局工作,历任干警、办公室主任。

●1999年5月-2000年10月,在阳山县公安局阳城派出所工作,任所长。

●2000年10月-2010年1月,在阳山县公安局工作,先后任阳山县公安局副局长、正科级副局长、政治委员。

●2010年1月,任中共英德市委常委,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2010年3月,兼任中共英德市委政法委书记。

●2011年12月1日,英德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郑北泉为英德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2012年3月23日,英德警方在新华悦酒店查获清远建市以来娱乐场涉案人员最多、涉案未成年人最多、涉案毒品最多的“3·23”聚众吸毒案。郑北泉涉嫌包庇该案主犯,其违纪违法行为开始浮出水面。

●2012年6月,市纪委收到举报信,反映郑北泉包庇“3.23”涉毒案主犯、干扰案件查办等问题。

●2012年8月,郑北泉被调离英德市公安局。

●2012年9月,郑北泉干预英德“3·23”涉毒案件的行为被媒体网络曝光。

●2012年10月17日,市纪委对郑北泉违纪问题予以立案检查。

●2012年11月19日,市纪委对郑北泉采取“两规”措施配合调查。

●2012年12月19日,市纪委研究决定,对郑北泉解除“两规”措施,同日移送清远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处理。

●2012年12月26日,清远检察院依法对郑北泉以涉嫌徇私枉法罪、受贿罪立案侦查;同日依法对其刑事拘留。

●2013年1月12日,经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决定,清远检察院依法对郑北泉进行逮捕。

●2013年1月17日,郑北泉被开除党籍。

●2013年1月18日,郑北泉被开除公职。

●2013年11月14日,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郑北泉犯徇私枉法罪、受贿罪一案,并于同年12月19日依法作出判决。

■启示

纯洁领导干部,须管好8小时之外生活圈

“新时期的反腐倡廉教育要求更高,要有重点、分层次、区别对待不同对象开展教育,并在教育的实效上动真格、设门槛。”市纪委相关负责人接受采访时认为,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教育是基础性工作,既能让违纪者受到警醒和教育,更能让广大党员干部自觉抵制不良风气、自觉行使监督权力,进一步壮大反腐败工作的力量。

“因岗设制度、依风险定措施的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将是实施反腐败最主要的防范手段。”该负责人表示,廉政风险防控体系的建立,是预防腐败的重要防火墙,让监督者行使监督权力时有据可依、有规可查,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尤其是对腐败高危岗位要严加管束,在不断完善监管制度的前提下着重抓好落实。例如,领导干部财产申报、一把手不直接管财、干部选拔任用、禁止公务员经商等制度,必须要切实落实到位,才能真正防止和挽救干部失足。“如果财产申报能更准确的反映郑北泉的财产情况、如果郑北泉参与经商能早日发现……,也许我们就不会看到一名年富力强、公安高等院校科班出身的高材生毁在涉毒案上。”

“回顾郑北泉违纪违法轨迹,研究绝大部分领导干部腐败案件,发现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交友

不慎、生活圈子腐化。”该负责人认为,如何纯洁领导干部的交际圈,管好领导干部8小时之外的生活圈,需要在有关制度和规定上进行创新,既合法合规、又合情合理。

■延伸

500干警中海选领导班子,每月派专员到基层明察暗访 英德公安走出班子“地震”阴影

“3·23”涉毒案和三名班子成员先后落马,一度让英德市公安系统陷入舆论的漩涡。然而,经过2年多的整顿,英德公安系统班子“地震”后,166名普通干警通过公开竞岗,走上了领导岗位。

166名干警通过竞岗获得提拔 打破英德公安系统人事调整怪圈

2012年8月,郑北泉被调离岗位后,英德现任公安局长廖贤就临危受命。刚到英德公安局,廖贤就发现不仅警力编制不足,民警老龄化现象也比较严重。“在500多名干警中,1983年进入公安系统的就有100多人,目前都进入了退休高峰期。”廖贤就调研了解到,近10年来,英德公安系统基本没有大的人事调整。“中层领导干部很多岗位空缺,有些派出所连所长、教导员都没有,股级的中队长或副中队长缺口达到了三分之二,满25年退休的该享受副科待遇的没能享受。”从优待警政策没有落实,民警工作积极性大受影响。

2013年4月,英德市公安系统从500多名干警中海选出一名政委和两名副局长,配好配齐新一届领导班子,以此提振士气。此后,又拿出78个副科级职位,迅速启动中层领导干部全员竞岗。在组织部门的指导下,通过网上公开征求意见,保证每一个程序步骤均第一时间上榜公布,使竞岗工作公平公开公正,35名干警获得新提拔。

紧接着,股级干部的配备也紧锣密鼓进行。166名干警通过竞岗获得了提拔。此外,还对在一个岗位上工作满7年的干警进行轮岗,全系统80%以上的干警实行了轮岗。通过1年时间的消化,171名25年以上工龄的干警都享受到了应该享受的待遇。“在这一轮竞岗洗牌中,有十几位上了年纪的老同志主动退岗,十几位所长在竞岗中落选,变回普通民警,但这些并未引起反感和抵制,竞岗、轮岗工作进展十分顺利。”

每月派出专员到基层明察暗访去年30多名干警被诫勉谈话

“你们难道还不吸取教训吗?”廖贤就面对下属的请客送礼,一句话让他们感觉当头棒喝。他在大会小会上反复强调,要求全体干警回归理性、正直做人,抵制请客吃饭拉关系等“四风”,以工作实绩赢得组织认同。“只要你工作努力,通过正常的晋升途径同样可以脱颖而出。”

“英德公安系统人多,素质参差不齐。”廖贤就介绍说,配齐配强公安队伍后,他们痛定思痛,对队伍进行了整顿,除严格落实中央、公安部和省市的有关禁令之外,还建立督查机制,每月派出专员到基层明察暗访,一旦发现有违纪苗头便进行提醒整改、查办并及时通报。“2013年,群众投诉举报的几宗违纪现象都得到了及时处理,30多名干警被诫勉谈话。”

以前,由于警力不足,平均每个月民警休息不足2天,民警的离婚率也很高。2013年以来,英德公安局开展了幸福警队建设,并建立民警医疗互助基金会,限额帮助病困民警。在民警生日当天,还给予1天调休,并建立强制休息制度。此外,英德公安系统今年还计划增编100名警力,缓解警力不足的问题。

英德市公安局的评先评优工作跟以往也变得不同。“过去年终评先评优考核就跟太公分猪肉一样,首要的是考虑均衡。现在是你做得怎么样,全部放到网上去,让大家来投票。”据介绍,到了年底,局里每个部门的一把手都要量化考核指标上台述职,并自己介绍是否出现“一票否决”的情况,最后由干警进行投票。接受采访的几名干警均认为,这样评出来的结果更加公平、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