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1日,西北工业大学召开校纪委书记办公会议,纪委领导班子成员、纪检监察机构各室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二级单位纪委书记、纪检监察机构全体科级纪检监察员列席会议。会上,与会人员对《西北工业大学纪检监察机构干部日常行为规范》进行研究讨论,并提出意见建议。
为完善内部议事决策机制,西北工业大学纪检监察机构先后制定修订《纪委全委会会议议事规则》《监察专员办公会议议事规则》等制度,构建纪委全委会与监察专员办公会、纪委书记办公会、纪检监察机构办公会“三级议事决策体系”。“通过完善议事规则,让决策更加科学民主,从而保障纪检监察工作议事决策、执行落实的良性互动、相融相促。”西北工业大学纪检监察机构主要负责同志说。
纪检监察机关是党的“纪律部队”,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中肩负重要责任使命,必须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加强自身建设。2023年度“一校一策”工作中,多所中管高校纪检监察机构聚焦自身建设,把完善内部制度体系列为重点任务,通过建章立制补短板、强弱项,不断提高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
从完善纪检监察机构议事决策机制入手,中管高校纪检监察机构着力规范议事决策程序,严格落实集体研究、民主决策、内控制约等要求。
复旦大学纪检监察机构健全规范有序的议事决策工作体系,在工作实践中逐步明确纪委全体会议、监察专员办公会议、纪委领导班子会议、纪检监察部门办公会议、专题研判会议等议事决策会议的参会人员范围、讨论事项、决策机制等,完善工作流程,规范权力运行。
上海交通大学纪检监察机构相继制定出台《监察专员办公会议议事规则》《纪委全会议事规则》《纪检监察机构领导班子会议议事规则》等10余项制度。
6月27日,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纪检监察机构收到一份反映学校某学院教师收受礼品卡的实名信访举报。根据《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受理工作规范》,信访岗位工作人员对该信访进行回复、核实、登记。随后,由综合业务室对信访举报内容进行分析研判,提出转为问题线索的分办意见,层报纪委书记、监察专员审定后,转相关纪检监察室跟进办理。
“依据《信访工作条例》《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等文件,学校纪检监察机构于今年5月制定出台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受理工作规范,从收信分办、分析研判、权限程序、办理时限等多个方面完善了信访举报的处置工作。”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纪检监察机构综合业务室负责同志介绍。
围绕纪检监察权力运行关键环节,中管高校纪检监察机构切实加强线索管理、执纪执法、措施监管等制度建设,强化内部监督和制约,进一步规范监督执纪执法权力运行。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纪检监察机构修订了监督执纪执法工作规程,规范和细化线索处置、初步核实、立案审查调查、审理等环节的工作程序,制定约谈提醒、请示报告、处置决定等6类46个文书模板,确定室主任、纪委副书记、纪委书记逐级把关的三级审批制度。
北京理工大学纪检监察机构先后形成《执纪工作程序清单式管理的指导意见》《办案安全工作指导意见》《问题线索管理办法》等制度文件,进一步明确职能职责、权力边界,加强协作配合、制约监督。
浙江大学纪检监察机构修订印发《纪检监察工作规定》,并以这一基础性规章为指引,大力推进《监督执纪工作规程》《监督执法工作规程》《谈话安全工作规范》《二级单位纪委年度工作述职考核办法》等制度的制定修订工作,不断规范纪检监察机构权力运行,以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促进正风肃纪反腐提质增效。
8月17日,华中科技大学召开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教育整顿检视整治工作推进会,学校纪检监察机构主要负责同志在会上要求全体纪检监察干部时刻牢记行为规范。
为进一步给纪检监察干部立规矩、明方向,华中科技大学纪检监察机构印发《纪检监察干部行为规范“十个坚持”和“十个严禁”》,从政治纪律、工作纪律、履职用权、生活作风等10个方面对全校纪检监察干部提出了刚性约束要求。
纪检监察机关不是“保险箱”,纪检监察干部没有天然的“免疫力”,必须接受最严格的约束和监督。各中管高校纪检监察机构通过建章立制,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约束。
上海交通大学纪检监察机构研究制定《纪检监察干部日常行为规范》,在坚定信仰、对党忠诚、规范用权、履职尽责、严于律己、廉洁自律等方面对纪检监察干部提出明确要求,强调要始终旗帜鲜明讲政治,在行使权力上慎之又慎,在自我约束上严之又严,不断强化对纪检监察干部“八小时”内外的日常监督。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出台《纪检监察干部网络行为“十严禁”》,给学校纪检监察干部在互联网和微信、抖音、微博等新媒体平台的网络行为列出“负面清单”,划出行为“红线”,进一步明纪律、立规矩,加强网络言行规范和监督,严管严治锻造忠诚铁军。(本报记者 吕佳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