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2023年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精神,受组织人事处委托,我室派出审计组,自2023年5月30日起,对梁召峰、陈红2位同志2018至2021年任期进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
审计的主要内容为上述同志任期内重大项目决策、预算管理与执行、采购与资产管理、被审计人遵守财经纪律和廉洁自律等情况。
审计期间,有关单位和个人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与审计组联系。
审计组成员:刘莉晗、彭钰钦
协审事务所:深圳金桥会计师事务所
联系电话:3364